各二级学院: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鼓励各二级学院联合其他高校或知名企业联合申报。
重点提示: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
1.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能入的企业及单位。
2.合作单位须是与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43个高校、院所(含签约高校和科研院所系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包括: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
3.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上传。根据项目实施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应保证将不少于30%的财政资金划拨到项目合作单位。
4.鼓励企业牵头申报,企业应是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2026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牵头项目需提供自筹资金证明(比例不低于1:1)。
5.根据工作安排,请务必于2026年9月7日18:00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申报书提交,以便学校统一审核推荐。
请拟申报的二级学院于9月1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意向反馈至报科研管理部,以便统筹协调。具体申报流程、系统操作及附件材料要求详见通知原文。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成都东软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