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虚拟现实视 听行业技术进步,虚拟现实视听技术创新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已发布《虚拟现实视听技术创新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2025 年项目申报公告》,现将相关要求和我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选题范围
虚拟现实视听技术创新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2025 年度项目申报 和评审树立行业技术创新标杆,瞄准国际国内技术前沿,鼓励开展具有前沿性、 原创性的基础研究,以及现实性、时效性强的应用研究,突出成果的前瞻性、应 用实践价值与理论深度相结合,充分反映虚拟现实视听技术的最新发展。立足广 播电视及网络视听行业重大技术需求,以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问题为目标,推动技 术创新与产业应用深度融合。
申报的项目需重点围绕以下5 个研究方向 19 个子方向进行选题, 申报者可 依据研究方向自拟题目。
1. 裸眼 3D 虚拟影像制作技术及创新应用:
裸眼 3D 虚拟影像制作中的视觉舒适度提升技术研究
基于裸眼3D 虚拟影像的创新节目形态研究与实践
多模态空间深度认知与视觉智能协同演进技术研究
2. 8K VR 内容拍摄及制作:
8K VR 视频拍摄中的视听质量优化技术
高精度 XR 虚拟棚摄像机追踪技术研究
3. 云 VR 技术 XR 虚拟棚摄像机追踪及虚拟互动技术:
云 VR 技术在广播电视传输分发中的应用研究
XR 虚拟互动技术在广播电视节目中的创新应用
影视特效中虚拟角色与真实场景动态交互的实时合成流程优化
4. 数字虚拟抠像与实时合成技术及创新应用:
基于深度学习的动态物体实时抠像技术研究与系统开发
4K/8K 超高清直播场景中动态背景实时合成技术创新应用
短视频创作中智能抠像与虚拟场景快速合成一体化集成算法研究
5. AI 技术辅助虚拟视听制作全流程:
AI 赋能的影视内容创作与传播研究
AI 赋能的视听媒介叙事变革
AI 辅助虚拟视听制作全流程任务调度与资源优化算法研究
人工智能介入影视生产的审美范式、艺术价值、伦理边界研究
AI 语音识别与合成技术在虚拟配音及多语言字幕生成中的全流程应用 AI 驱动下的传统文化跨媒介、跨文化传播研究
人工智能赋能影视传媒教育、协同知识创造的机制与模式研究 影视全流程人工智能技术集成创新与产业适配性研究
(二)立项类别
项目立项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同时鼓励各类自筹资金项目。
1.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 1 万元。
2.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 0.5 万元。
3. 自筹项目:实验室不直接资助经费,优先提供成果转化对接服务
(三) 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 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 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 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所有项目均不设年龄限制。
2. 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 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四) 申报方式
1. 科研部统一线下报送。
2. 材料提交:
①纸质申报书(一式 4 份,其中 1 份原件,3 份复印件,A4 纸双面打印)
②电子材料:申报书电子版(word+pdf,文件按照以下形式命名:成都东软学院+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汇总表(填写本人项目情况)发送至邮箱tangshiyi@nsu.edu.cn,请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3.提交截止日期:2025 年 9 月22 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 结题要求及相关事宜
1.凡结题成果,须在显著处唯一标注“虚拟现实视听技术创新与应用国家广 播电视总局实验室资助项目 ”并注明立项题目和编号方可结题。用实验室基金资 助课题的成果,由实验室组织评审,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有,研 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本实验室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联合申报成 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时,按 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2. 重点项目。需在 SCI/SSCI 收录期刊/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取 得发明专利 1 项;1-2 年内完成。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标注“虚拟现实视听技 术创新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资助项目 ”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
3. 一般项目。需在相关专业期刊发表 1 篇以上论文(通过中国知网检索); 或 2 项实用新型专利;或 1 篇研究报告需在 1 年内完成。文中需标注“虚拟现实 视听技术创新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资助项目 ”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
4. 自筹项目。需在相关专业期刊发表 1 篇论文;或一篇研究报告;或 1 项 软件著作权;或一份解决方案。
5. 如不能按时完成项目,须向本实验室递交书面延期申请,重点项目延期 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申请延期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一般项目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一 年, 申请延期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6. 申请人未按要求如期结题,实验室将终止其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追回 资助经费,且主持人5 年内不得申报实验室课题。
三、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思佳
联系电话:18108040003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唐诗怡,办公室:C7-302。
成都东软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