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5年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将相关要求和我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
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类别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每项经费资助为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经费资助0.4万元;自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课题经费一次核定、两次拨付(立项时和结题后各付50%)、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逾期两年未结题的项目除不予拨付剩余50%经费外,课题负责人须退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硕士学位。
(二)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境内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按照有关规定,在研的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和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连续参与两个年度课题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7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报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3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项目选题
本次课题发布了《指南》,《指南》是项目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的提示,非规定性题目。申报人可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兴趣和当前文化产业研究领域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从恰当的角度自行拟定选题,进行深入研究。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项目研究要充分反映该研究领域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原创性,提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五、结题要求
(一)重点项目。可以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结题;研究报告需在1年内完成,论文1-2年内完成。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发表在CSSCI及以上论文1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文章1篇或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和普刊论文1篇(通过中国知网检索)。以研究报告结项,提交不低于2万字的结项报告(查重率不高于15%)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专著结项,在专著中应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提交不少于18万字专著一部。
(二)一般课题。可以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结题;研究报告需在1年内完成,论文1-2年内完成。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普刊论文2篇及以上(通过中国知网检索);以研究报告(要报)形式结题的(查重率不高于15%),要求研究报告字数3万字以上和1篇普刊论文(通过中国知网检索)。以专著结项,在专著中应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提交不少于15万字专著一部。
(三)自筹课题。可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题;研究报告需在1年内完成,论文1-2年内完成。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发表普刊论文1篇及以上(能通过中国知网检索);以研究报告(要报)形式结题的,要求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3万字。以专著结项,在专著中应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提交专著一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直接结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社科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五)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立项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延期、变更课题组成员或变更结项成果等重要事项须及时提出申请并经本中心批准。
六、申报程序
1.由科研部统一报送。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
2.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提交:申报书、论证活页(一式4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时,请出示OA审批流程已过的截图。
4.电子材料提交:申报书、论证活页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tangshiyi@nsu.edu.cn。文件命名格式分别为“姓名-课题名称-申报书”“姓名-课题名称-论证活页”。
七、联系方式
更多内容可访问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cyjzx.svcci.cn)。联系人:刘莹;电话:028-81514335;13548180640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唐诗怡,办公室:C7-302。
【附件1】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2025年)
【附件3】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论证活页(2025年)
成都东软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