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校级科研团队(培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2日   编辑:科研部   阅读:16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学校教师科研水平提升,创造学科交叉融合的机会,学校拟集中科研骨干教师建设一批校级科研团队。经科研管理部前期组织申报,学校共39个科研团队申报初审通过,名单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 39个科研团队(目前含教研团队)暂定为校级科研团队(培育),自本通知发布时间起,给出4-6个月的培育期,培育期满将比照申报目标进行考核评价,避免设而不建等情况出现,培育期间的科研成果、科研活动作为正式评审依据。

2. 校级科研重点团队(培育)需按计划完成省级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等)申报材料, 并提交到科研管理部,由科研管理部统一组织向上级部门申报,申报表模版将另行发布。通过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的科研团队(培育)自动通过考核、正式成为校级重点科研团队,学校不再单独考核。

3. 培育期满,所有通过培育期考核的科研团队(培育)正式成为校级科研团队,参与学院奖奖励计划。

4. 本次公布的各科研团队(培育)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科研团队2023年科研工作计划表”,填报的各项科研成果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指标,请各二级学院收集本学院牵头的科研团队科研工作计划表审核后,于5月16日下班前提交科研管理部邮箱。

成都东软学院科研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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