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 号)精神,我校将积极组织推荐。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成果,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时间要求
1、科研部为各申请人分配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登录账号与密码,请申请老师提前与科研部联系(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的登录账号与密码。
2、申请老师务必于6月25日前在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网上填报,同时将2份纸质材料报送到科研部。
科研管理部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