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9年度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科研项目
发布时间:2019年3月6日      阅读:1148

各位老师: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9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年度项目申报包括了“中心研究项目”、“中心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研究项目”、(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与中心联合发布)的两大类。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项目立项原则

1. 选题要遵循2019年的项目指南。“中心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以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为主要方向,针对当前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1;

2.中心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主要研究方向,应从外语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提出创新性的教学理念、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法,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2。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凡四川省内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从事外语教学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研究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3-0.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6-1万元。

三、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等分别见附件

四、以下情况不能申报

1.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2. 本中心项目尚未通过结题,未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负责人;

3. 一经发现有不诚信行为,将取消项目,三年内不受理申报,并报教育厅科技处备案。

五.课题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要求在2年完成,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一般要求1.5年完成。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凡获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1.重点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2篇以上文章在核心(一级)刊物发表,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②专著、译著出版;③ 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的项目或研究成果获得地厅级以上的奖项。

2. 一般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②在核心(一级)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③在一般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

六、申报时间

请申报老师将纸档《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相应的院级研究所,由研究所汇总审批后于3月18日前统一提交到科研部,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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