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9年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5日      阅读:982

各位老师:

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即日起向省内外发布2019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总体部署要求,以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导向,开展课题研究,发挥重点社科研究基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智库作用。课题主要围绕新形势下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基础研究、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二、资助原则和资助类别

中心2019年度的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其中,重点资助几个研究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对当前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前期研究基础和专长自选一个角度进行研究。自筹项目不做研究方向限制,申报人员可结合自己的专长和兴趣自行选题。

三、结题条件

项目一般要求在两年内完成。最终成果形式为与研究主题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政策建议报告和研究报告。结题基本要求:

1.重点项目

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2)被副省级及以上领导作了肯定性批示的报告1份;(3)被省直部门以上单位采纳的报告1份(需要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4)完成不少于20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提供查重证明并通过中心组织专家的鉴定。后续有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的需求,出版费用可申请在后期资助项目或出版基金中解决)。

2.一般项目

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被市厅级领导作肯定性批示的报告1份;(3)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报告1份(需要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4)完成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提供查重证明并通过中心组织专家的鉴定)。

3.自筹项目

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交政策建言1份;(2)被区县级领导作肯定性批示的报告1份;(3)完成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提供查重证明并通过中心组织专家的鉴定),提交政策建言1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鉴定: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所有公开发表成果须在课题立项后开始计算。成果形式为论文,第一作者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并在论文基金项目中标注“本研究得到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XXXX(项目编号:XYJJXX-XX)资助”;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报告,以及被国家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刊发的,须注明“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后续成果形式为专著,须在专著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结题时需向中心提交成果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和电子版。

四、申报人员资格及范围

凡四川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曾经主持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或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研究人员推荐。申报自筹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做职称学历上的限制。

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五、申报程序

请申报老师将纸档《项目申报书》及活页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相应的院级研究所,由研究所汇总审批后于4月5日前统一提交到科研部,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管理部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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