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9年度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
发布时间:2019年3月4日      阅读:809

各位老师: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的内容与范围

本年度课题围绕“改革开放40年四川省教师教育发展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与四川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的高师院校教学质量提升研究” 等当前教师教育热点问题及中心三大特色研究方向的相关内容,开展对教师教育各个领域的理论、政策与实践研究。

二、课题申报的条件与要求

指南所列出的申报项目,是对课题研究的领域、申报的范围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在申报课题时应重点参照。申报人可以直接选用本指南中明确列出的课题,也可以将相关课题进一步分解细化,设立针对性更强的具体课题,还可以在本课题指南所规定的范围之内,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相应的课题名称。本年度课题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与自筹经费课题三类,请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注意选择相应的课题类别。立项课题将根据论证情况、研究基础和预期成果等情况产生。对于立项课题中心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立项单位应按比例配备研究经费。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

申报者应立足本人的岗位工作和研究兴趣,准确把握好选题方向和内容。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课题,重点课题鼓励多个单位组织联合申报。相关课题类别的预期成果可结合中心网站“项目管理”栏目中的“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的要求酌情填报。

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获得本中心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课题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与评审书》(见附件)。申报者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的申报者优先),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有清晰、务实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申报书要求填写规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已有研究成果;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相同选题的课题。课题实行信誉管理制度,课题申报人需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研究,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重新申报由中心管理的研究课题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请申报老师将申报书一式3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相应的院级研究所,由研究所汇总审批后于4月4日前统一提交到科研部,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管理部

2019年3月4日

 

附件1:附件.rar
大小:47672字节

Copyright © 2002-2024 成都东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
邮编:611844
蜀ICP备12011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