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的定义
版权又称著作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版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的财产权。
版权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有效的。
版权包括精神权和经济权
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经济权利,具体包括:
(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二)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三)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的权利;
(四)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五)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六)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七)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其作品的权利;
(八)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供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其作品的权利;
(九)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将其作品固定在各种载体上的权利;
(十)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一)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学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学的权利;
(十二)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三)应当由版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版权登记的意义
能够帮助版权人确定和明确版权的归属,避免今后因为版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版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在授权或转让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可以让作品无形变形,价值成倍增长;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城市文化创作能力的展现。
哪些作品可以版权法律保护 受保护的作品包括:
(一)文学作品:包括文字、口述作品;
(二)艺术作品:包括美术、摄影、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作品;
(三)科技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模型等作品;
(四)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五)建筑作品: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各类作品版权的保护期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版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版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版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版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版权法不再保护。
总结:
精神权利不受年限限制
经济权利中,个人获得的版权保护终生及死后50年,企业获得的版权保护50年
版权与专利的交叉
相同点:都属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对象
不同点:专利侧重于专利权人可以许可或禁止他人实施专利权所覆盖的技术,并侧重在工业使用上;版权则侧重于禁止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
版权较于专利拥有以下优势:
(一)版权与专利交叉保护某外观设计,若日后发生了专利纠纷,登记了版权的一方更容易获胜;
(二)同时也可以基于本人对某外观设计享有版权而提出别人的外观专利无效;
(三)版权登记能早于外观专利获得有效证书。
版权与商标的交叉:
一个人商标中可能存在着两个权利:一是商标权人就该商标所享有的商标权;一是他人对商标标识作为作品而享有的版权。
案例:
一家爱尔兰公司未在中国注册自己的商标、结果被他人注册了相同的商标。在不能以自己的商标权对抗他人的商标权时,这家爱尔兰公司起诉被告的商标标识侵犯了自己的版权。结果中国法院作出了有利于爱尔兰公司的判决,判决撤销了被告的商标。
结论就是:通过版权,可以对抗其他在先注册商标!
哪些作品可以进行著作权(版权)登记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版权登记流程?
1、申请人登录成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内附模板下载的网址
),按照要求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登记资料;
2、登记机构在线指导申请人填写登记材料;
3、申请人递交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递交),登记机构就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审查,并下发受理通知书;
4、登记机构审查登记材料,如需补正的,申请人自收到补正通知后30日内完成补正;未在期限内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登记机构复审通过后,制作作品登记证书;
6、领取登记证书,申请人可自行领取或由登记机构快递到付。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的自申请人完成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