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关于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项目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日      阅读:1640

各位老师:

 

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即日起向省内外发布2017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指引,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 2016—2020年)规划纲要》及《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总体部署的要求,以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导向,开展课题研究,发挥重点社科研究基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智库作用。课题主要围绕新形势下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基础研究、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

 

二、资助原则

中心2017年度的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中心将重点资助几个研究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对当前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作为重大项目。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前期研究基础和专长自选一个角度进行研究。自筹项目不做研究方向限制,申报人员可结合自己的专长和兴趣自行选题。

 

三、成果验收

成果验收以项目合同书和立项公告所示结题材料等为准,原则上:

1.重点项目

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完成3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提交政策建言1份;(2)完成不少于15万字的专著一部(专著需在结题验收合格后在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出版费用可申请在后期资助项目或出版基金中解决)。

2.一般项目

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交政策建言1份;(2)完成3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提交政策建言1份。

3.自筹项目

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交政策建言1份;(2)完成1.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提交政策建言1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结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所有公开发表成果,专著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论文须注明“本研究得到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XXXX(项目编号:XYJJXX-XX)资助”。结题时需向中心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

 

四、申报人员资格及范围

申报重大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曾经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申报自筹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做职称学历上的限制。

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五、评审原则

对重大项目实行命题申报(申报题目要与指南中的题目基本一致),先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通讯评审,入围者通过答辩进行遴选。若申报重大资助项目未获通过,可参与其他类别项目的评审。其他类别项目实行学术委员会集中评审制。

 

六、申报程序及受理时间

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书所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管理部,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zhuyanhui@nsu.edu.cn)。

 

附件1:关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关于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项目申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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