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教育厅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4日      阅读:2261

各位老师:

 

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度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度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 2016—2020年)规划纲要》及《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的要求,以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导向,开展课题研究,发挥重点社科研究基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智库作用。课题主要围绕新形势下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基础研究、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建设。

二、资助原则

中心2016年度的研究项目设重大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中心将重点资助几个研究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对当前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作为重大项目。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前期研究基础和专长自选一个角度进行研究。自筹项目不做研究方向限制,申报人员可结合自己的专长和兴趣自行选题。

 

三、成果验收

成果验收以项目合同书和立项公告所示结题材料等为准,原则上:

重大项目: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3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以及政策建言报告一份;在一类社出版不少于15万字的专著一部。

一般项目: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1.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以及政策建言报告一份。

自筹项目: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1.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政策建言报告一份。

所有公开发表成果,专著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论文须注明“本研究得到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XXXX(项目编号:XYJJXX-XX)资助”。结题时需向中心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

 

四、申报人员资格及范围

申报重大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曾经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申报自筹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做职称学历上的限制。

 

五、申报事宜

课题申报者在2016年4月8日前将申报书一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研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huyanhui@n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附件3: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论证活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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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附件2: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申报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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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附件1: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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