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1日      阅读:1572

各位老师:

 

《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16年课题申报指南 》(以下称《课题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心2016年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围绕解决当前循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和前瞻作用,开展具有原创性的课题研究,提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性研究。同时,坚持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观点创新,加强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相互结合,为各级政府献计献策,为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中心2016年的课题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要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左右,研究期限为1.5年。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一般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每项资助经费0.8万元左右,研究期限为1.5年。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

2、欢迎人文社科类学科与工程技术类学科联合申报课题。

3、申报年度内,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原则上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凡有本中心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项目申报者要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请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如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的立项项目。

 

四、结题要求

一般要求在一年半内完成,鼓励提前完成。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3000字左右成果要报(重点说明研究背景、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均须注明“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规划项目,表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字样。研究成果内容应与申报内容高度相关。且课题负责人或参与人须参加当年中心组织的学术会议。

1、重点项目

需满足以下条件:(1)须提交被SSCI、 SCI、A&HCI、CSSCI、CSCD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或者在二级以上出版社上出版一部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2)完成2.5万字以上的研究总报告;(3)提交成果要报1份。

2、一般项目

需满足以下条件:(1)须提交被SSCI、 SCI、A&HCI、CSSCI、CSCD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者完成一部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2)完成1.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3)提交成果要报1份。

3、其他结题方式

有下列成果之一者可免于结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或被全国性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制定采纳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或被国家部委、行业、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度与政策制定采纳的研究报告。

 

五、申报注意事项

请申报者于2016年5月9日前将《申报书》(一式6份及电子档)、电子版统计表交至科研部,电子版发送zhuyanhui@nsu.edu.cn。

 

 

 

祝:工作愉快!

科研管理部

2016.03.21

附件1:附件:关于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1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zip
大小:36309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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