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科技奖励申报改革速读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      阅读:1875

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较往年有较大变化,在推荐书模式、推荐评审制度、材料审查等方面出现较大变化。简单介绍如下,具体细节以国奖办通知为准。

整体计划:最高奖2人,国际合作奖10项,自然科学奖约40项、技术发明奖约70项、科技进步奖约200项。

 

一、2016年国家科技奖励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前后,发布推荐通知;

 

2016年02月前后,网上申报截止,提交纸质材料;

 

2016年03月,形式审查,发布奖励受理情况;

 

2016年4月,网络评审;

 

2016年6-7月,会议评审,发布初评结果;

 

2016年7-8月,争议处理;

 

2016年9-11月,提交奖励评审委员会、奖励委员会、科技部、国务院等。

 

二、改革措施

 

1.推荐制度改革

 

科技奖励推荐逐渐由申报单位、申报人的自我推荐模式逐渐向第三方推荐改革,推荐单位包括省部级单位、专业学会、社会奖励、院士专家等。本年度模式与往年相似,但申报书、责任主体出现了较大差异。改革迈出了第一步。

 

2.推荐书内容

 

(1)把“推荐单位意见”变为申报材料的第二部分,提升了推荐单位的重要性和责任感。推荐单位对奖励材料、经济效益的真实性要加大审查力度。

 

(2)将“第三方评价”、“曾获奖励情况”部分删除,增加了“五、客观评价”,提供有客观依据的评价意见,不许做引申性评价。

 

(3)主要创新点部分增加了“技术局限性及以后研发方向”,更加科学的对待项目成果。

 

(4)应用证明格式正式统一。

 

(5)经济效益的表达形式逐渐务实,完成单位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得到细化,避免故意模糊效益数据。

 

(6)完成人合作关系,合作项目、专利、文章等成果使用涉及的利益奖前明晰,减少奖励申报单位、申报人之间的利益纠纷,避免拼凑报奖的形式。

 

3.改进评审、审查制度

 

(1)答辩方式可能会改为推荐单位和完成人参与答辩的模式,成为第三方推荐奖励的一种试探,中洋结合的评奖模式。

 

(2)经济效益真实性审查加强,加大了对奖励经济效益的审核力度,杜绝无产业化成果、造假成果获奖。

 

三、推荐书注意事项

 

具体见申报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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